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C
(018030)公募混合型
0.9690
1.37%+0.0133
单位净值 [2025-09-30]
0.9690
累计净值 [2025-09-30]
净值估算 [2025-09-30 ]
- 最近一月:13.79%
- 最近一季:35.11%
- 最近半年:40.31%
- 今年以来:43.49%
- 最近一年:41.32%
- 最近两年:27.33%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3.10%
- 成立日期:2023-03-24
- 基金经理:孙泽宇
- 产品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 最新份额:0.01亿
- 申购状态:可以申购
- 最新规模:0.08亿元
- 投资风格:
- 管理公司:泓德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C | 基金全称 |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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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8030 | 成立日期 | 2023-03-24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1亿(2025-0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08亿(2025-06-30) |
基金管理人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孙泽宇 | 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重点投资于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优质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投资风格 |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投资策略 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将在新能源产业主题界定的基础上对潜在标的股票进行审慎筛选和审核,深入分析入选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发展前景,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判断符合上述主题定义公司的投资价值,筛选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发展空间大、有持续成长潜力的公司,构建投资组合。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从成长性、盈利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对备选股票池中标的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考察标的公司行业地位、产品技术含量、技术发展前景、财务管理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能力。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原则上与A股投资策略相同,但香港股票市场与A股市场的差异(包括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对股票投资价值可能产生影响,本基金将结合港股的资金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及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和主要经济体的货币财政政策,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3、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新能源产业主题界定 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常规天然气等已广泛使用的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比如太阳能、风能、核能、地热能、锂电池、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产业主题主要是指从事新能源产业相关领域的行业,包括: (1)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氢能等的生产和利用及节能环保相关技术服务; (2)新能源、再生能源设备制造行业,包括:光伏组件、风机、核电设备、用于天然气发电、氢气发电和垃圾发电的燃气轮机、氢气生产设备和抽水蓄能机组; (3)新能源相关的工程建设、能源传输和运营行业(包括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电站运营、分布式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 (4)储能和交互设备的生产和研发行业,包括:电池、电容器、逆变器、充电桩、电缆等的研发生产制造,及与其相关的原材料生产与制造; (5)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装备、关键零部件、汽车轻量化相关的金属材料和压铸技术、汽车节能相关的半导体材料和电控技术、汽车电机相关的稀土材料等); (6)动力电池相关行业(包括动力电池、装备、锂钴镍锰等正极材料、石墨等负极材料、隔膜和铝塑膜材料、电解质和电解液材料及上游矿产资源的生产与制造等); (7)其他与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相关的领域(绿色照明、热管理、充电桩运营、智能驾驶、电动摩托车和助力车等)。 如果未来由于技术进步、政策变化及商业模式发展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行业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新能源产业主题的界定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