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ETF(QDII)

(513400)公募QDII指数型
1.1849 -0.34%-0.0041
单位净值 [2025-09-24]
1.1849
累计净值 [2025-09-24]
  • 最近一月:0.84%
  • 最近一季:6.32%
  • 最近半年:7.65%
  • 今年以来:7.79%
  • 最近一年:14.15%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17.40%
  • 成立日期:2024-01-17
  • 基金经理:李悦 罗英宇
  • 产品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 最新份额:5.26亿
  • 申购状态:可以申购
  • 最新规模:16.15亿元
  • 投资风格:
  • 管理公司:鹏华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ETF(QDII) 基金全称 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代码 513400 成立日期 2024-01-17
基金总份额(亿份) 13.59亿(2025-06-30) 基金规模(亿元) 16.15亿(2025-06-30)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李悦 罗英宇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型 QDII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风格 --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此外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市场和境内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因特殊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进行配股或增发;(5)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派发现金股息;(6)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定期或临时调整;(7)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8)税务、外汇额度及其他监管限制;(9)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提高投资效率及规避外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金融衍生品,并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境外市场基金投资策略 为实现流动性管理和更好地追踪标的指数等目标,本基金可参与投资与本基金具有相似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或追踪与本基金标的指数相同指数的公募基金(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本基金还可参与其他境外市场基金投资。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