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资产-健行1号次级
(941431)集合理财债券型
1.1193
-0.04%-0.0004
单位净值 [2018-05-10]
1.1193
累计净值 [2018-05-10]
- 最近一月:-0.32%
- 最近一季:0.03%
- 最近半年:0.22%
- 今年以来:2.36%
- 最近一年:0.02%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11.93%
- 成立日期:2016-05-12
- 基金经理:柴颖颖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华泰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华泰资产-健行1号次级 | 基金全称 | 华泰资产-健行1号次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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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941431 | 成立日期 | 2016-05-12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 |
基金经理 | 柴颖颖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开放日 | 本集合计划不定期开放。 | ||
投资目标 | 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努力追求绝对收益,满足客户对于资金配置和保值增值的需求。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主题或债项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的各类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债、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包括资产支持债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项目收益票据PRN、可转债、可交换债等),以及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大额存单等各类存款)、债券回购(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正回购和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工具。 | ||
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首先,本集合计划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趁势,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倾债券、货币币场相对收益率,在集合计划限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主动调整现金、债券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综合采用自上而下(利率预期策略)和自下而上(债券选择策略)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对固定收益类证券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自上而下部分主要是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货币政策等的分析对市场利率进行动态预测,以此为基础对债券的类属和期限等进行配置;自下而上部分主要从到期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久期、凸性等因素对债券的价值进行分析,对优质债券进行重点配置。 (1)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预期策略旨在对市场利率进行动态预测,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债券类属配置并调整债券组合久期。本集合计划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货币政策以及债券市场供需状况等来预测利率走势。主要考虑的因素有: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出口状况、居民消费、货币供应增长率、新债发行量、其它央行的利率政策等。 (2)债券选择策略 对单个债券将分别从到期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债券条款、久期、凸性等因素进行价值分析。 根据对债券组合久期的安排,结合单只债券流动性与信用风险特征,对单只债券的久期进行选择。其它特征相似时,选取凸性较大的债券,这是因为其它因素相同时,凸性较大的债券在利率上升时贬值较少,而在利率下降时增值较大。 3、特定行业债券的投资 对于特定行业的债券,在征得优先级委托人同意后,本计划管理人将审慎投资;特定行业包括:钢铁、水泥、船舶、平板玻璃、电解铝、炼焦、铁合金、电石、钢贸、煤贸、二级公路。 4、预警止损策略 本计划自成立日起6个月期间为建仓期;建仓期内,本计划不适用预警策略和止损策略。 (1)预警策略 本计划触发预警的条件为:建仓期满后,本计划单位净值连续5个交易日(T日至T十4日,均指交易日,下同)低于O,970元;当本计划触发预警后,管理人应在随后的可变现的巧个交易日内将委托资产的50%变现为现金类资产,变现所得可投资于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大额存单等各类存款)、债券回购(包括债券正回购和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若因投资标的流动性差而无法变现,则巧个交日的变现日期相应递延。当本计划触发预警后,若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达成一致,管理人可为委托人临时增设退出开放日,为委托人办理部分退出,具体退出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2)止损策略 本计划触发止损的条件为:建仓期满后,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连续5个交易日(T日至T+4日)低于。.955元;当本计划触发止损后,管理人应在随后可变现的巧个交易日内变现全部资产,本计划自动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流程。若因投资标的流动性差而无法变现,则15个交易日的变现日期相应递延。 (3)次级委托人补仓策略 建仓期满后,若本计划单位净值连续5个交易日(T日至T+4日)低于0.970元,为应对市场突发风险,次级委托人有权在随后的2个交易日内进行追加(也称“补仓”)。 (4)次级委托人追加部分的退出 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建仓期满后,若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连续5个交易日〔T日至T+4日)高于0.955元,次级委托人可以申请退出已追加的部分,但退出后的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不得低于095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