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母基金3号B

(E20099)集合理财债券型
0.9340 1.33%+0.0125
单位净值 [2017-10-27]
1.0715
累计净值 [2017-10-27]
  • 最近一月:2.33%
  • 最近一季:-6.64%
  • 最近半年:-17.45%
  • 今年以来:-18.89%
  • 最近一年:-21.91%
  • 最近两年:-12.87%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4.75%
  • 成立日期:2015-06-26
  • 基金经理:刘筱新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华宝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华宝母基金3号B 基金全称 华宝证券母基金3号B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代码 E20099 成立日期 2015-06-26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经理 刘筱新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FOF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
开放日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可灵活设置开放期。
投资目标 在追求集合计划资产长期安全的基础上,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本计划投资于中国证监会允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央票、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包括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其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合票据(含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非公开定向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等;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公开发行的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融出方)、信托计划、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经委托人同意后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预测债券类、货币类,信托产品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 2、债券投资策略 管理人将主要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性特征,对收益率的未来变化趋势做出判断,从而对久期进行动态调整,以获取稳健的超越市场的投资收益。 (1)宏观分析与久期策略 当中长期经济高速增长,通货膨胀压力浮现,央行政策趋于紧缩时,管理人将缩短组合久期,以本金安全为主要策略;反之,在经济增长趋于回落,通货膨胀率下降,甚至通货紧缩出现时,管理人将增加组合久期,以获取更高的票息和价差收益。 (2)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在宏观分析及其决定的久期配置范围下,管理人将进行类属配置以贯彻久期策略。对不同类型债券(国债、央票、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管理人将对其收益和风险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其为组合提供持有期收益和价差收益的能力,同时关注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信用债投资策略 1)总体策略上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个债精选策略,精选预期风险可控、收益率较高的债券,结合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构造和优化组合,谋求为投资人创造较高的风险调整后回报。信用分析框架包括:宏观信用环境分析、行业趋势分析、管理层素质与公司治理分析、运营与财务状况分析、债务契约分析、特殊事项风险分析等。 2)信用利差策略。信用产品相对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其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首先,伴随经济周期的波动,在经济周期上行或下行阶段,信用利差通常会缩小或扩大,利差的变动会带来趋势性的信用产品投资机会。同时,管理人将研究不同行业在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动中所受的影响,以确定不同行业总体信用风险和利差水平的变动情况,从而投资于具有积极因素的行业,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其次,信用产品发行人资信水平和评级调整的变化会使产品的信用利差扩大或缩小,管理人将充分发挥内部评级在定价方面的作用,遵循国际先进的评级方法,采用定性定量模型,选择评级有上调可能的信用债,以获取因利差下降带来的价差收益。第三,管理人将对信用利差期限结构进行研究,分析各期限信用债利差水平相对历史平均水平所处的位置,以及不同期限之间利差的相对水平,发现更具投资价值的期限进行投资;第四,管理人将研究分析相同期限但不同信用评级债券的相对利差水平,发现偏离均值较多、相对利差有收窄可能的债券。 3、股票质押式回购投资策略 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标的证券选择标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周期、产业政策等动态分析,选择业绩优良、流动性较好的证券作为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的标的一证券。 为严格控制产品风险,本计划不接受以下证券作为股票质押业务的标的证券 (1)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 (2)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 (3)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 (4)股权激励限售股;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6)*ST的股票(但对于完成实质性资产重组的ST类公司可个案研究); (7)长期停牌1年以上的股票; (8)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未满3个月的股票; (9)上市交易时间不足30个交易日的交易型基金; (10)有到期日的基金品种,距到期日在六个月以内的交易型基金; (11)持有人数少于5000人的交易型基金; (12)基金规模低于5亿元,场内可交易份额少于1亿份的交易型基金; (13)近三个月内日成交额低于1000万的交易型基金; (14)存在被司法、已设定质押等权利瑕疵的证券; (15)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司持有的证券。 原则上投资此类产品的到期期限应短于集合产品的终止日期限,如项目期限长于集合产品的终止日期限,但项目收益较高,管理人觉得必须参与时,需征得全体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投资。 4、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计划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现金管理类金融品种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通过合理有效分配本计划的现金流,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满足本计划投资运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