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金惠安吉旅发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00261)集合理财债券型
1.0637
0.00%0.0000
单位净值 [2015-02-02]
1.1522
累计净值 [2015-02-02]
- 最近一月:-0.13%
- 最近一季:2.19%
- 最近半年:4.47%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0.11%
- 最近两年:6.37%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6.37%
- 成立日期:---
- 基金经理:耿广棋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浙商证券资管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浙商金惠安吉旅发 | 基金全称 | 浙商金惠安吉旅发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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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S00261 | 成立日期 | 2013-02-01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耿广棋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其他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开放日 | 本集合计划在存续期内不设开放期。 |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 产的稳定增值。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浙金·汇城9 号安吉旅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 信托单位、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 |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除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外将单一投资“《浙金·汇城9 号安吉旅发贷款 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信托单位”。 本集合计划由计划管理人与受托人签署《浙金·汇城9 号安吉旅 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为达到本 集合计划的投资目的,将集合计划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并加入该信托计 划,由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集 合起来,以受托人的名义向安吉旅发发放信托贷款。贷款用于灵峰旅 游度假区浒溪治理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灵峰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一期工程。贷款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整(其 中80%用于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治理工程的开发建设,20%用于灵峰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际借款金额以借款凭 证或借据记载金额为准。 安吉浒溪为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吉旅发为信托贷 款到期偿还本息义务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抵押物为:(1)土 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吉旅游发展总公司,位于安吉县刘灵路 梅灵路交叉口一号地块;(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吉旅 游发展总公司,位于安吉县刘灵路梅灵路交叉口二号地块。根据深圳 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抵押物(1)、 (2)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1,200 万元。信托期间,债务人和抵押人 有权置换抵押物,但新抵押物评估价值不得低于原抵押物评估价值。 根据发行时间的不同,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分为第一期信托单 位与第二期信托单位。第一期信托单位预期存续期限为24 个月,第 二期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自该期信托单位成立日起至信托计划存续 满24 个月之日(即第一期信托单位期限届满之日)终止。受托人有 权宣布各期信托单位提前到期或延期。本集合计划认购的是《浙金·汇 城9 号安吉旅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信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