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现金赢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00752)集合理财货币型
0.8040
每万份收益 [2020-01-02]
2.8900%
7日年化 [2020-01-02]
  • 成立日期:---
  • 基金经理:李佳闻 李夏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上海海通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海通现金赢家 基金全称 海通现金赢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代码 S00752 成立日期 2012-11-29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基金经理 李佳闻 李夏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货币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50000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300%,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变化。
开放日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为委托人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在满足委托人证券交易需求的前提下,将资金账户中的闲置资金进行管理,使委托人在享受接近现金的流动性便利的同时获得显著高于活期存款的收益水平。
投资风格 限定性
投资范围 (1)银行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或在一年内(含一年)可提前支取的各类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同业存款,及除以上存款以外的其他银行存款; (2)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在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未出明文允许投资前,暂不得投资正回购; (3)货币市场基金; (4)债券类资产: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的投资级别为债项评级AAA级的品种,其中,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不低于A-1级且主体评级不低于AAA级。债券资产(组合)久期不得超过180天; (5)中国证监会认可并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其他资产。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其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类资产,逆回购,正回购等品种经中国证监会准许可以投资后,由管理人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并向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可以投资,无需另行征询委托人同意。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代表同意以上约定。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在优先考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资产配置,计划资产主要配置于银行存款,为了提高收益适度配置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债券类资产。 2、存款投资策略 (1)存款结构配置 根据集合计划的规模情况,将存款资金按比例分别存放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本计划将按照合同约定对活期存款进行严格管理,对定期存款采用多存单组合方式,以便大额退出时逐一解付,降低收益率的波动。 (2)银行信用配置 为防范存款投资风险,投资主要选择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多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存放存款资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适度投资其他银行的存款。 3、债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主要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债券类资产,但在市场情况变化时仍可能择机变现债券类资产以锁定投资收益或避免投资亏损。 4、货币基金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通过分析货币市场基金的业绩、重仓品种、到账时间、规模、基金经理等指标来挑选合适的基金作为投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