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金惠沿江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03906)集合理财其他
1.0003 0.00%0.0000
单位净值 [2014-11-28]
1.1098
累计净值 [2014-11-28]
  • 最近一月:0.00%
  • 最近一季:0.00%
  • 最近半年:0.01%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0.60%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0.03%
  • 成立日期:---
  • 基金经理:施震陨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浙商证券资管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浙商金惠沿江1号 基金全称 浙商金惠沿江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代码 S03906 成立日期 2013-05-30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施震陨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其他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
开放日 本集合计划在存续期内不设开放期。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华澳长信35号(江都沿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除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外将单一投资“华澳?长信35号(江都沿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 本集合计划由计划管理人与受托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华澳?长信35号(江都沿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对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为达到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目的,将集合计划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并加入该信托计划。 该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总份数不超过35,000万份。由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该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用于受让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都沿江”)因承建江都经济开发区船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而享有的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的45,000万元应收账款,即标的应收账款。根据受托人分期支付的各期标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江都沿江对应分期支付回购价款。 江都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投资”)为江都沿江履行其在《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分为A类信托单位和B类信托单位。 A类信托单位和B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均为18个月,自各自发行成功日起算。 B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可根据信托合同约定调整为24个月。 发生该等情况时,受托人应提前公告。 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为信托成立日起至全部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届满之日止。 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可提前终止本信托,也可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延长信托期限。 本集合计划认购的是《华澳?长信35号(江都沿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