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融汇1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G0303)集合理财混合型
1.2307 0.03%+0.0004
单位净值 [2024-04-03]
1.3317
累计净值 [2024-04-03]
  • 最近一月:0.20%
  • 最近一季:1.90%
  • 最近半年:1.20%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0.62%
  • 最近两年:4.49%
  • 最近三年:13.63%
  • 成立以来:36.05%
  • 成立日期:---
  • 基金经理:张嘉瑶 李可心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银河金汇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银河融汇14号 基金全称 银河融汇1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代码 SG0303 成立日期 2016-04-25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张嘉瑶 李可心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5.75%
开放日 开放期安排由管理人根据本集合计划的运作情况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灵活设置并确定,于当次开放期委托人参与之前由管理人披露,并披露集合计划份额的期限分类(3个月1期、2期等,6个月1期、2期等,以此类推)。其中第i期产品与其他期产品独立运作,各期产品单独估值。 本集合计划可以设置多个开放日,在开放日委托人可参与本计划。委托人在某个开放日参与的计划份额,必须符合管理人在指定网站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披露的该份额开放日的参与条件与参与安排,参与条件与参与安排主要包括份额分类情况、份额代码、参与规模、运作期、业绩比较基准等。 委托人某个开放日参与的计划份额的对应退出日为该笔份额参与申请日起满一个运作期的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后续月份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退出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投资目标 在控制和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组合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主要为股票质押回购,也可以投资于各种现金管理类资产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投资策略 1、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投资策略 (1)标的股票的选择标准 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标证券选择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周期、产业政策等动态分析,选择绩优良、流性较好的证券作为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的标的证券。 原则上,管理人将按照以下标准对标的证券进行选择: ①股票品种指标:首选沪深300成份股,择优选主板、中小板股票、审慎介入创业板股票。 ②股票基本面指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一年,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且股票交易未被所实行特别处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规事件,未受到证监会、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公开处罚谴责调查的上市公司股票;最近一年未出现亏损,未发布全年预亏报告;财务无重大问题,且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 (2)股票质押率 管理人在考虑上市公司基本面、购回期限、融入方资信状况、担保物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确定质押率。原则上,标的证券要求如下表。对于超过上述质押率要求的,管理人征得托管人同意后确定。沪深300成分股(不含银行股),质押率<=55%;银行股,质押率<=60%;非沪深300成分股,质押率<=50%; (3)预警线及最低线 管理人依据融入方资信情况和标的证券资质等情况,明确对应履约保障机制和违约处理措施。当标的证券市值不足、融入方资金交收或发生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事件时,采取要求融入方提前购回购等措施。如处置标的证券后仍不足以偿还债务,管理人有权向融入方继续追偿。履约担保比例(预警线)>=150%,履约担保比例(最低线)>=130%; (4)股票质押回购的禁止参与规定 ①证券发行人最近一年有重大违法规事件,财务报告出现问题; ②证券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或未决诉讼、仲裁及纠纷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50%;上市公司近半年被证监会调查,或者面临行政、刑事处罚; ③标的股票为S、ST、*ST、S*ST、SST类股票或已经停牌的股票; 对于具有限售条件的股票及其他不能时通过二级市场正常处置标的证券,要求在项目正常到期前,质押股票为无条件流通状态。若法人机构持有的限售股解禁期将在产品设立后2个月内转为流通股,则可参照质押标的为流通股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理,但需相应降低质押率至少五个百分点或提高预警线和最低线至少五个百分点。 2、现金类资产投策略 本计划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现金管理类金融品种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通过合理有效分配本计划的现金流,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满足本计划投资运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