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添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LH162)集合理财债券型
1.0551
0.33%+0.0035
单位净值 [2021-03-31]
1.0551
累计净值 [2021-03-31]
- 最近一月:1.71%
- 最近一季:3.84%
- 最近半年:7.55%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5.51%
- 成立日期:---
- 基金经理:侯振新 吴坤轩 朱筱筱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东方红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东方红添盈2号 | 基金全称 | 东方红添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基金代码 | SLH162 | 成立日期 | 2020-06-23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侯振新 吴坤轩 朱筱筱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3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开放日 | -- | ||
投资目标 |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1)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融SCP);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债券基金(含分级债基)等。(2)权益类品种:包括A股(含新股申购、定向增发;包括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股票基金等(不含股票质押式回购)、混合型基金。(3)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活期存款)、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回购等。(4)其他类资产: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 ||
投资策略 | (1)A股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在行业配置层面实施积极的行业轮换策略。把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目标分解为行业选择问题,通过动态监测行业投资价值的变化,增加投资价值上升行业的权重,减少投资价值下降行业的权重,使行业资产配置效率优于业绩基准。然后,再根据多层次选股方法在各行业内选出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公司,实现积极的投资管理目标。在评价行业的投资价值时,采用定性分析方法--行业竞争力分析体系和定量模型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季度对全部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分和排序,并由此决定不同行业的投资权重。 2)个股选择。股票方面的主要投资对象为财务基础稳固、拥有长期竞争优势和持续利润增长潜力的公司。从成长性、质量和价值评估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投资价值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投资决策。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完整的股票选择体系和多因素股票选择模型,将金融工程模型的客观科学性和投资经理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地结合起来,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质量和价值进行深入的分析,为投资经理的投资决策提供强大的支持。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的港股通投资策略与A股类似,通过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重点投资于受惠于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且处于合理价位的具备核心竞争力股票。 (3)科创板股票投资策略 科创板上市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行业特征,以科技创新企业为主,比如TMT、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行业,较少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其投资价值主要通过行业空间、竞争格局的分析来挖掘。在投资策略上,本集合计划采取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策略,从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研究入手,测算市场空间,分析公司商业模式的壁垒和竞争格局。 1)成长性:本集合计划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分析将包括定量及定性两方面。在定量的分析方法上,我们主要参考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等成长性指标。在成长性的定性分析上,本集合计划强调企业成长能力的可持续性,重点从行业成长前景、行业地位、用户消费习惯、产品前景、盈利能力、财务结构等方面进行研判。 2)研发能力:本集合计划将选择那些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或公司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的上市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产品技术含量、技术发展前景、技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套政策支持、研究成果转化的经济效果等。 3)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估是指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组织和制度上的灵活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对公司内部的干预程度,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的有效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实际执行情况,企业改制彻底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公司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也是决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能否持续的重要因素。 4)估值水平分析:管理人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行业地位分析,优选出具有盈利持续稳定增长、价值低估、且在各自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针对已经盈利的企业,重点关注盈利的增长性和盈利质量,采用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估值,对于未盈利的企业,重点关注公司未来收入的增长性,用市销率法(P/S)估值。 3、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集合计划将积极参与新股申购,以取得较低风险下的较高回报。管理人将通过实地调研、多因素分析、新股定价模型等多种手段,深入了解发行人的行业背景、产销规模、市场地位、核心技术、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等情况,并依此合理作出投资决定,以降低新股申购风险,获取较高收益。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管理人在进行可转债投资时,首先以债性作为依托进行选择,利用对股票的判断选择可转债可以接受的转股溢价率,积极捕捉可转债的套利机会。当可转债的转换溢价率为负时,买入可转债的同时卖出标的股票可以获得套利价差;反之,买入标的股票的同时卖出可转债也可以获得套利价差。当对可转债未来的转换溢价率有比较明确的趋势判断时,该种套利策略同样适用。另外,管理人在投资时不轻易进行条款博弈,但可以通过分析大股东转股动力来进行投资。 5、债券等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集合计划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主要有国债、企业债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此类资产的投资目标是在充分保持本集合计划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 在债券投资方面,管理人将以宏观形势及利率分析为基础,依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量化核心基准参照指标和辅助参考指标,结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基准利率水平及变化情况,预测未来基准利率水平变化趋势与幅度,进行定量评价。 6、基金投资策略 管理人构建的基金投资评价体系将为集合计划的基金投资提供主要依据。 (1)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从基金历史风险调整收益、基金管理团队稳定性和规范性、基金规模和基金资产投资组合四个方面考察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力求分享优秀基金管理人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 (2)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从基金历史风险调整收益、基金公司实力两个方面考察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为集合计划资产获取稳定收益。 7、期货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投资股指期货的主要目的是回避市场风险和实施套利策略。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或获取低风险套利收益。另外,管理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会进行少量的投机交易,以更好地提高产品收益。 (2)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参与国债期货的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和套利,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会进行少量的投机交易,以更好地提高产品收益。管理人将根据不同的市场行情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萃取收益。 (3)商品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商品期货投资将采用多种灵活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套利和投机。管理人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对期货市场的影响,重点分析M2、GDP、CPP和PPI以及各大商品库存量,进行多商品期货的组合投资,同时根据结合不同商品间历史比价以及同一商品不同期限间的价差进行相应的套利,寻求价差收敛以及比价向均值回复。 (4)风险控制 由于期货交易尤其是进行投机交易会涉及到对行情进行判断,因而存在着较高的市场风险,管理人会对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管。首先,严格控制投机交易的规模,不得超过管理人有关规定的规模进行交易;其次,管理人将对期货的风险敞口进行监控,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 (5)责任承担 管理人的期货投资管理行为应当自觉遵守资产管理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定中有关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因管理人超限交易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集合计划资产损失,管理人应赔偿。对于其他相关方的原因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代表集合计划投资者的利益向过错方追偿。投资者同意并确认:有关期货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赔偿等事项,以管理人代表集合计划与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如有)为准。 (6)期货保证金的流动性应急处理机制 1)应急触发条件 管理人收到追加保证金及/或强行平仓通知后,管理人未有足够的现金资产及时追加保证金到位或预计难以按要求自行减仓时,触发期货保证金的流动性应急处理机制。 2)保证金补充机制 如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时,管理人将首先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从市场上拆借资金;如仍不能满足保证金缺口的,管理人将及时变现集合计划资产,变现时应重点考虑变现资产的流动性,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 3)损失责任承担等 因管理人超限交易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集合计划资产损失,管理人应赔偿,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的变现损失及未及时追加保证金的损失(包括穿仓损失)。对于其他相关方的原因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代表集合计划投资者的利益向过错方追偿。投资者同意并确认:有关期货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赔偿等事项,以管理人代表集合计划与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如有)为准。 8、期权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投资期权的主要目的是回避市场风险和实施套利策略。期权套利是一个较为标准的投资策略,牵涉到同时买卖不同的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以及对应的现货或期货。管理人通过匹配期权组合价值与现货(或期货)组合价值来构造一个无风险投资组合,在到期日或更早赚取其中价差。另外,管理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会进行少量的投机交易,以更好地提高产品收益。 9、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积极关注、深入分析并论证存托凭证的投资机会,通过综合分析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基本面、公司治理状况、公司估值水平、公司业务持续性和盈利确定性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市场未来走势等判断,精选存托凭证。 10、权证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主要选择溢价率较低、流动性较强、权证的基础证券基本面较好的认购权证投资。另外,管理人还将利用权证和相应基础证券构建套利组合,以期获取无风险或低风险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