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证券钱塘12M00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NJ590)集合理财债券型
1.0412
2.60%+0.0271
单位净值 [2024-03-31]
1.2360
累计净值 [2024-03-31]
- 最近一月:2.60%
- 最近一季:2.60%
- 最近半年:9.27%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9.27%
- 最近两年:20.32%
- 最近三年:24.43%
- 成立以来:24.77%
- 成立日期:---
- 基金经理:张亮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世纪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世纪证券钱塘12M005号 | 基金全称 | 世纪证券钱塘12M00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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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SNJ590 | 成立日期 | 2020-12-03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亮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开放日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12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时间为2个工作日,具体开放期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开放期可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
投资目标 |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票据)优先级、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公募货币市场基金、公募债券型基金。 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不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二级资本工具)、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债,不允许转股)、可交换债(含可交换私募债,不允许换股)、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票据、同业存单等在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的标准化债权资产。 2、在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清算的期货及期权合约等标准化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仅包括国债期货。 3、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债券正回购交易。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1、本集合计划完成备案前不得开展投资活动,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的除外; 2、固定收益类资产占集合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国债期货持仓合约价值占集合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80%; 4、本集合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 5、本集合计划参与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日净资产的100%; 6、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超过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25%,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金额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 7、本集合计划不得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8、本集合计划参与债券等证券发行申购时,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的总资产,且不得超过拟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总量; 9、本集合计划投向的资产支持证券(票据)优先级,挂牌场所仅限沪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且不得投向以资管产品或其受益权作为底层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票据); 10、信用债的主体或担保人或债项评级不得低于AA; 11、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1、所有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集合计划份额净值须高于面值时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面值; 4、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管理人可进行分红,并在管理人指定网站上披露; 5、管理人须于收益分配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集合计划红利发放; 6、在有利于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权对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在管理人网站上进行公告,无需履行合同变更程序;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投资策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