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储证券众诚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SQ4177)集合理财债券型
1.1199
0.17%+0.0019
单位净值 [2019-12-20]
1.3116
累计净值 [2019-12-20]
- 最近一月:0.86%
- 最近一季:2.26%
- 最近半年:4.83%
- 今年以来:---
- 最近一年:9.71%
- 最近两年:22.99%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34.07%
- 成立日期:---
- 基金经理:李一珂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众成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 联储众诚21号 | 基金全称 | 联储证券众诚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基金代码 | SQ4177 | 成立日期 | 2017-01-09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基金管理人 | 众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一珂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基金类型 | 其他 | 二级分类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开放日 | -- |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以特定金融产品为投资对象,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兼顾流动性 的前提下,力求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投资标的是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作为受托人设立的“昆仑信托托联储东湖新城建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 托计划”,具体名称以实际成立时名称为准)。在资金闲置时期,本计划将投资于 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 等各类存款。信托计划用于受让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 目公司”或“融资方”)持有的对兴仁县人民政府合法享有的 3 亿元应收账款债权 (“标的应收账款”),用于补充项目公司的流动资金 | ||
投资策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