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金汇智汇私享1号圆梦FOF

(ZHSX01)集合理财FOF
1.1698 -0.60%-0.0071
单位净值 [2025-09-26]
1.1698
累计净值 [2025-09-26]
  • 最近一月:0.64%
  • 最近一季:7.84%
  • 最近半年:13.88%
  • 今年以来:16.91%
  • 最近一年:16.76%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16.98%
  • 成立日期:2024-05-29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银河金汇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银河金汇智汇私享1号圆梦FOF 基金全称 银河金汇智汇私享1号圆梦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代码 ZHSX01 成立日期 2024-05-29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FOF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8%/年
开放日 --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重点精选具有成熟策略的证券投资类金融产品,在管理人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可能使用股指期货、场内期权进行对冲。努力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进行投资,力争为计划资产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1)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 (2)私募证券投资类金融产品:包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 (3)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4)股指期货、场内期权(仅用于对冲策略); 所投资金融产品的底层资产,均不投资于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非标准化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 特别揭示:本计划可进行债券逆回购交易。
投资策略 本计划为混合类FOF产品,精选优质的私募证券投资类金融产品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在私募证券投资类金融产品的策略选择上,包括但不限于量化权益多头、量化权益中性策略、量化权益对冲策略、主观权益多头、可转债多头、可转债套利、量化CTA多头、量化CTA套利、主观CTA套利、主观CTA对冲、期权套利、债券策略等。 (1)私募证券投资类金融产品投资策略 本计划根据对市场的分析判断,在对拟投资的私募证券投资类金融产品管理人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精选其发行的产品构建投资组合,以追求较为稳健的投资收益。 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流动性需求,主动管理并跟踪调整私募证券投资类金融产品的配置比例。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式及A股市场实际情况,考虑不同子产品策略相关性、策略与未来市场匹配的适应性及子产品综合业绩表现,对各子产品进行调整和配置。通过平衡分配不同策略子产品对产品组合资产的贡献度,实现投资组合的结构优化。 (2)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策略 优选各类公募基金,包括债券型、股票型、量化对冲型、指数增强型等。通过对历史业绩、基金经理调研、基金费率、流动性情况等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选择风险收益和流动性匹配的基金。 (3)现金管理类投资策略 本计划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对闲置资金(如有)进行现金管理,增厚投资收益。通过合理有效分配本计划的现金流,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满足本计划投资运作的要求。 (4)期货和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计划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票指数期货进行对冲策略。通过买入或者卖出与底层现货市场数量相当或部分现货市场数量、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或者买入期货合约来补偿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市场风险。a)风险控制 为贯彻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相匹配原则,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在建立科学投资流程的基础上,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人机控制相结合等方式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期货交易管理的全过程中。 b)期货保证金的流动性应急处理机制 ①应急触发条件 管理人收到追加保证金及/或强行平仓通知后,如管理人未有足够的现金资产及时追加保证金到位或预计难以按要求自行减仓时,则触发期货保证金的流动性应急处理机制。 ②保证金补充机制 如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时,管理人将首先运用本计划的现金资产;如仍不能满足保证金缺口的,管理人将及时变现本计划的在投资产,变现时应重点考虑变现资产的流动性,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 ③损失责任承担 因管理人超限交易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计划资产损失,管理人应赔偿,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变现损失及未及时追加保证金的损失(包括穿仓损失)。对于其他相关方的原因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代表计划投资者的利益向过错方追偿。投资者同意并确认:有关期货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赔偿等事项,以管理人代表计划与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如有)为准。管理人应本着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签订上述协议。 2)场内期权投资策略 管理人在充分考虑收益结构、风险敞口和流动性安排的基础上,通过场内期权进行投资,对受托财产投资组合进行优化配置,构造特定的组合收益特征,对冲市场黑天鹅事件带来的大幅回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