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简况
集合计划全称: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
集合计划简称:广发理财2号
集合类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时间:2005年3月28日
存续期间: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两年
集合计划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广发理财2号清算情况介绍
1、2005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向我司出具《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的无异议函》(证监函[2005]37号)。2005年3月9日开始向客户进行推广。2005年3月28日,我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成立公告》,正式宣告广发理财2号成立。
2、根据《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广发理财2号于2007年3月27日终止,3月29日进入清算程序(详见2007年3月27日刊登的关于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期满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3、广发理财2号终止后,根据《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于5个工作日内成立了广发理财2号清算小组,其成员由管理人、托管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小组负责集合计划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4、广发理财2号清算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f.com.cn)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网站(www.custody.abchina.com)。
三、广发理财2号清算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1、广发理财2号清算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深鹏所核字[2007] 号
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清算组: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简称“集合计划2号”)清算报表,包括2007年3月30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及清算财产表以及2007年3月29日至2007年3月30日的清算损益表及债务清偿表。
一、基金管理人对清算报表的责任
按照清算事项说明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清算报表是集合计划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清算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清算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清算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清算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清算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清算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清算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集合计划2号清算报表已经按照清算事项说明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2007年3月30日的清算资产负债状况以及2007年3月29日至2007年3月30日的清算损益及债务清偿情况。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 杨克晶 侯立勋
2007年4月3日2、清算报表
(1)清算资产负债表
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
清算资产负债表
2007年3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清算结束日 集合计划2号终止日
资 产2007-3-302007-3-28
普通资产:
银行存款 575,835,475.56 575,856,262.35
交易保证金 250,000.00 250,000.00
应收利息 126,723.33 110,389.62
资产总计 576,212,198.89 576,216,651.97
债务及清算净损益
普通债务:
应付佣金 - 146,680.95
其他应付款 250,000.00 250,000.00
债务合计 250,000.00 396,680.95
清算净损益:
清算净收益(清算净损失以“-”号表示)575,962,198.89 575,819,971.02
债务及清算净损益总计 576,212,198.89 576,216,651.97
计划管理人: 计划托管人:
(2)清算财产分配表
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
清算财产表
2007年3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清算结束日 清算结束日
财产项目2007-3-30预计可变现金额本期变现金额2007-3-30
普通财产:
银行存款 575,835,475.56 575,835,475.56 - 575,835,475.56
结算备付金 - - - -
交易保证金 250,000.00 250,000.00 - 250,000.00
应收股利 - - - -
应收利息 126,723.33 126,723.33 - 126,723.33
其他应收款 - - -
股票投资市值 - - - -
其中:股票投资成本 - - - -
债券投资市值 - - - -
其中:债券投资成本 - - - -
配股权证 - - - -
买入返售证券 - - - -
待摊费用 - - - -
其他资产 - - - -
清算资产总计 576,212,198.89 576,212,198.89 - 576,212,198.89
计划管理人:计划托管人:
(3)清算损益表
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
清算损益表
2007年3月29日至2007年3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预计数本期数累计数
一、清算收益(清算损失以“-”号表示) 575,962,198.89 575,962,198.89 575,962,198.89
二、清算费用 - - -
1、财产清理费 - - -
2、诉讼费 - - -
3、审计费 - - -
4、财产保管费
5、律师费 - - -
三、清算净收益(清算净损失以“-”号表示) 575,962,198.89 575,962,198.89 575,962,198.89
计划管理人: 计划托管人:
(4)财务清偿表
2007年3月29日至2007年3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清算债务2007-3-30 清偿方式
现金
普通债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6,680.95 146,680.95
计划管理人: 计划托管人:
(5)清算事项说明
清算事项说明
2007年3月29日至2007年3月30日
(除另有说明外,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简介
1、基本情况
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2005]37号《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的无异议函》的批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推广机构和管理人,自2005年3月9日至2005年3月23日进行推广并于2005年3月28日正式成立。本集合计划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两年,终止日为2007年3月27日。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本集合计划在推广期间实收参与资金1,000,174,164.46元(含利息转份额),该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2、清算原因
存续期限到期。
3、清算期间
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于2007年3月28日起终止本集合计划,并于2007年3月29日开始清算,清算期自2007年3月29日开始至2007年3月30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自本集合计划终止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若本集合计划终止时资产因特殊原因无法变现,则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后,可将其以公允价格出售给管理人或托管人或其他第三方)。
三、清算情况
自2007年3月29日起,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资产处置情况
1、清算开始日银行存款为575,856,262.35元,清算期间收回银行存款125,894.16元,偿还各项负债共计146,680.95元,清算结束日银行存款为575,835,475.56元。
2、清算开始日交易保证金为250,000.00元,清算期间未收回,清算结束日交易保证金为250,000.00元。
3、清算开始日应收利息为110,389.62元,清算期间计提应收银行存款利息142,519.83元,清算期间收回126,186.12元,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为126,723.33元。
应收利息为应收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款利息,计息期自2007年3月21日开始至剩余财产分配日2007年4月5日。
(二)负债处置情况
1、清算开始日应付佣金为146,680.95元,清算期间偿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佣金146,680.95元,清算结束日为0元。
2、清算开始日其他应付款为250,000.00元,清算期间未偿还,清算结束日为250,000.00元。
其他应付款为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垫付保证金。
(三)持有人权益情况
持有人权益清算开始日为575,819,971.02元,清算结束日为575,962,198.89元。
(四)清算损益情况
清算期间共发生清算净损益575,962,198.89元,明细如下:
项 目金 额
1、清算收益:575,962,198.89
其中:变现资产收益-
2、清算损失-
其中:坏账损失-
清算净损益575,962,198.89
四、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及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清算结束日剩余财产575,962,198.89元,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将全部分配给本集合计划全部持有人。
管理人决定于2007年4月6日分配清算结束日剩余财产。
清算开始日单位净值为1.1773元,清算结束日单位净值为1.17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