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黄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元黄山1号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元黄山1号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决定以截止2009年9月24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第六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以经由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后的数据为基准,向本集合计划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拟派发红利3.9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方式
1、分红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9月29日。
2、本次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10月9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7日内到账。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委托人所转换的本集合计划份额将以2009年9月29日的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集合计划份额于2009年9月30日划入其集合计划账户。
五、咨询办法
客户服务热线:95578或400-8888-777
国元证券客户资产管理总部:0551-2207388
国元证券网:www.gyzq.com.cn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