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龙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0年8月13日起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营业网点的客户推广,截止2010年8月31日,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此次推广的净参与金额为195432814.57元人民币,其中客户参与资金186126490.07元人民币,管理人长江证券以自有资金参与9306324.5元人民币(客户参与资金的5%)。该资金已于2010年9月3日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在托管人建设银行开立的本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客户参与资金包括客户参与资金本金186090099.01元和客户参与资金本金在发行期内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计息标准(年利率1.26%)所计利息36391.06元。
按照每份本集合计划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推广期共参与195432814.57份集合计划单位。其中,推广期委托人参与份额186126490.07份(含推广期利息折算份额),管理人长江证券以自有资金参与份额9306324.5份,有效参与户数为49户。委托人可于2010年9月3日后到原参与网点或通过长江证券的网站www.95579.com查询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龙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龙腾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0年9月3日成立。自成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长江证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本次推广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管理人长江证券支付,不另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集合计划成立后,与本集合计划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按有关规定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
根据《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龙腾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龙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管理人将于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向委托人公布前一工作日的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单位累计净值。委托人可在本集合计划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长江证券长网网站www.95579.com)查询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