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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2011-01-18 14:56:29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0年11月12日起(含该日)开始推广,截止到2011年1月12日(含该日),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结束。2011年1月18日,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此次推广期的净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53,100,000.00元(无中银国际证券员工参与),有效认购资金在推广期间的银行利息为人民币101,87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201,871.00元。按照每份集合计划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推广期共参与153,201,871.00份集合计划单位。本集合计划有效参与户数为94户。以上数据的计算和确定均严格遵守《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及《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计划说明书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1年1月19日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本集合计划宣布成立后,委托人可以到原参与网点或通过中银国际证券网站(www.bocichina.com)查询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

本次推广中所发生的验资费等费用由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支付,不另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本集合计划成立后,与本集合计划有关的审计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等按有关规定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

根据计划说明书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的开放日为自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3个月后次月的第1个工作日。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委托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参与和退出业务,本集合计划按规定限制或暂停参与、退出的情况除外。具体安排请查阅本集合计划说明书、资产管理合同和相关公告。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每周第1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止上周最后1个工作日的净值,每个开放日的下1个工作日公布开放日净值。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