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短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八次收益分红实施公告
根据《中金短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中金短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中金短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计算,并经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集合计划以截止至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07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
2. 红利发放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持有人其现金红利转换为集合计划份额的份额净值确定日:
4. 收益分红实施方案公告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所有持有本集合计划非新股冻结份额的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 对于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持有人,其现金红利款将于
2.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持有人,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集合计划份额将于
五、有关管理费和相关费用的说明
1. 根据《中金短期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分红处理时管理人向每个持有人收取的管理费为持有人非新股实现收益的14%,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 N-C≥F
管理费=F×14%×持有人权益登记日非新股冻结份额
2) F >N-C>0
管理费=(N-C)×14%×持有人权益登记日非新股冻结份额
3) 0≥N-C
管理费=0
其中, C=持有人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持仓成本
N=权益登记日除权前的份额净值
F=本次每份额集合计划分红金额
2.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 权益登记日申请参与的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退出的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或再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份额。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登记注册人将现金分红划入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
3. 本集合计划的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如果持有人选择现金红利方式,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业务申请。持有人可在本集合计划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收益分配方式,最终收益分配方式以经登记注册人确认的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4. 若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集合计划客服热线咨询:
固定电话拨打8008108802(免费)
手机用户拨打(010)65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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