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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验资期间封闭的公告

2012-04-05 14:56:33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3号)变更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条款及延长存续期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90号)(以下简称“批复”),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证券3号”或“本集合计划”)即将进入展期运作流程,将自2012年4月7日起进入展期封闭期,办理展期电子合同确认、展期验资等事宜,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集合计划自2012月4月7日起实行10个工作日的封闭期(即从4月7日至4月22日),用以办理展期电子合同确认、展期验资等事宜。在该封闭期内,本计划不接受参与和退出申请。上述封闭期结束后,本集合计划将于2012年4月23日起按照《中信证券股债双赢(中信证券3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展期)》(以下简称“《新合同》”)的约定办理参与或退出业务。

二、根据《关于办理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3号)展期相关事宜的公告》(2012年3月14日发布)及《关于中信证券3号展期手续办理截止日的提示性公告》(2012年3月28日发布)通知,对于(1)截至2012年4月6日(含当天)未前往原认/申购参与网点签署《新合同》的客户,以及(2)原持有产品账户信息与电子合同信息作比对(包括:客户姓名、客户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代销机构代码)核定不通过的客户,管理人将视同您不参与本集合计划展期工作,并对您所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做到期清算处理。欢迎您在本集合计划展期封闭期结束后,自2012年4月23日起按照《新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集合计划。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