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光大阳光全球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截至2012年05月28日发生巨额退出,我司已全额支付退出款,剩余受托资产净值为82,870,308.91元。
根据《光大阳光全球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2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集合计划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终止:2、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连续20个交易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自2012年05月29日起,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截至2012年06月25日20个工作日内,如果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持续低于1亿元,我司将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于2012年06月26日启动本集合计划的终止清算程序,我司将在20个工作日内持续披露本集合计划的资产净值,至少每周披露一次。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