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中信证券季季增利纯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2年9月10日开始发售,设立推广活动于2012年10月19日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集合计划已收到委托人认购参与金额扣除参与费用后的净参与金额为人民币2,263,576,933.00元,参与金额在推广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010,033.37元,共计人民币2,264,586,966.37元。按照每份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共计折合集合计划份额2,264,586,966.37份,已分别计入相应委托人的集合计划账户。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有效认购户数为10,690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以及《中信证券季季增利纯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中信证券季季增利纯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中信证券季季增利纯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2年10月26日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前二个月为封闭期,在该期间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本集合计划成立满二个月之后每个工作日都可以办理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推广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