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10年1月5日,存续期限为3年,于2013年1月4日到期。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创业2号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我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与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集合计划进行清算,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