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作为盛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为及时回报委托人,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盛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2013年3月22日为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本次收益分配比例约为97.67%,不低于截止3月22日可供分配收益2,263,447.35元的30%,本次收益分配金额约为2,210,671.48 元,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1、收益范围:集合计划投资所得股息、红利、债券利息和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据本集合计划合同约定,向全体委托人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07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分红登记日、除息日:2013年3月27日。
2、红利发放日:2013年3月29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四、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盛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委托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现金红利于T+7日内划入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
六、有关费用的说明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相关税赋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七、咨询办法
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888
第一创业证券公司网站:www.fcsc.com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