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的“金债基1号分级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上证函[2013]121号),齐鲁金债基B份额的转让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批准,于2013年10月15日起通过上交所挂牌开通份额转让业务,现将份额转让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1、证券全称:齐鲁金债基1号分级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份额
2、证券简称:齐鲁金债基
3、转让代码:AAQL00000037(对应原产品认购代码为B00009)
4、转让截止日期:2014年1月21日,但上交所提前终止提供转让服务的除外。
5、首次参与齐鲁金债基B份额转让业务的投资者,应先与齐鲁证券、资产托管机构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在参与转让业务前,投资者还需签署份额转让风险揭示书。
6、根据上交所的要求,业务开展初期,合格投资者需为机构投资者。
齐鲁金债基B份额的份额转让的其他规则遵循《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上证会字[2013]1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更详细的信息,投资者可登陆齐鲁证券网站(www.qlzq.com.cn)或拨打管理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38或到各推广网点了解咨询。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