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以下称为“本期”)拟于2014年4月29日面向特定的委托人增加临时开放日。
1、本期于2014年4月29日(仅此一天)开放申购、赎回。委托人经管理人同意后方可参与、退出,未经管理人同意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其参与、退出申请。
2、本期投资周期不变:投资周期为2014年4月18日至2015年4月17日,但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投资周期的结束时间(即本投资周期的退出开放日)。实际结束时间管理人可在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30日(均包含)之间的工作日进行选择,并不晚于投资周期结束当日向委托人披露。委托人的预期投资收益和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以管理人实际确认的投资周期长度为依据进行计算,但管理人不承诺或保证委托人的本金和收益不受损失。
管理人将于本投资周期的退出开放日发起自动赎回本集合计划所有委托人的全部份额,希望继续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需在2015年4月13日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获得管理人的书面同意,方可继续持有本集合计划。
3、本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不变:基于对拟投资品种和市场利率的判断,本期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即第一个投资周期内的业绩报酬比较基准r%)为8%
详见《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中信证券信享春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