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B级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本集合计划A级份额:B级份额的份额比例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6:1。由于管理人于2014年4月28日、29日、30日、5月5日、6日、7日、8日、9日对本集合计划A级进行申赎开放,开放期间本集合计划A级份额与B级份额比例可能超过合同约定比例,开放期结束后管理人将对本集合计划B级的份额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随后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