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照《光大阳光集结号债券分级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集结号债券分级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为了维持优先级份额(A1份额和A2份额)和B份额的杠杆比例符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拟以自有资金追加参与B类份额。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于2014年07月11日申请参与光大阳光集结号债券分级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产品代码865044),参与金额不超过500万。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