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监管部门批复要求,在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我司管理的所有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将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龙山国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本次变更事宜无需再重新签订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业务主体变更前以信息披露的方式告知委托人,并保障委托人退出的权利。
管理人已于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18日、2014年9月2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管理人网站上披露了管理人变更的事宜。并公布了齐鲁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处理具体方案。按照该方案的说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龙山国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9月底前无开放期,不同意管理人业务主体变更的委托人,可以在8月18日至8月22日间向原销售网点提出书面预约退出申请。退出资金将于9月25日前支付。
对于已经提出书面预约退出申请的委托人,由管理人对客户的退出申请予以处理。退出资金将于9月23日支付至委托人账户上。未提出书面预约申请的委托人将不能退出本集合计划。
同时管理人决定,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龙山国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于2014年9月18日设置临时参与开放期,委托人可以参与本集合计划。开放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期间,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二、参与价格由当日该计划的单位净值决定。
三、本计划不收取参与费用。
四、委托人T日提出的参与申请,可于T+2日后在办理参与的网点查询参与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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