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委托人及托管人:
齐鲁先锋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3年9月成立,目前处于正常运作期。根据本集合计划关于“参与开放期”的约定(《齐鲁先锋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项下第(八)节“集合计划封闭期与开放期”):“本集合计划的参与开放期以管理人公告为准,管理人在参与开放期之前1-5个工作日提前公告参与开放日的具体时间,每次参与开放日均为一个工作日。管理人有权调整参与开放期的长度,并提前向委托人公告。”
现为维护委托人利益,方便委托人参与本集合计划,我司决定:除另有公告约定的特殊情况外,自本公告的次一工作日起,每个工作日均为本集合计划参与开放日,办理委托人参与业务。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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