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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财金禾九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1期到期暨第2期发行的提示公告

2015-01-28 14:56:56

根据《湘财金禾九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湘财金禾九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第1期将于近期到期,并将发行第2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1、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第1期将于2015年2月1日到期,开放日仅为2月2日。如需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投资者,仅可在2月2日申请参与、退出。

2、本集合计划优先级第2期将于2015年2月3日设立,期限为6个月(2月3日-8月2日),在此期间优先级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3%。

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率并不是管理人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优先级份额可能出现净值损失。

3、本集合计划次级份额可于2015年2月3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4、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9:00-15:00,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光大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集合计划参与、退出。

二、注意事项

1、根据《资产管理合同》,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在两期之间的开放期不计算收益和利息,在下一期优先级份额进入封闭期后开始按照新的优先级预期收益率计算收益。

2、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委托人未退出的优先级份额本金将直接参与下一期优先级份额,封闭期内按照新的预期收益率计算收益。

3、首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无追加金额限制。

三、温馨提示

1、本次申请退出的优先级份额资金将于2015年2月4日从托管账户划出,请投资者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2、参与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投资者按照其参与份额享有预期收益。管理人将于2015年2月2日对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第1期进行收益分配。

3、本集合计划次级份额将于2月3日开放,管理人将根据优先级参与、退出情况,安排自有资金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次级份额,使优先级与次级的份额配比符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特此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风险提示:湘财证券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参与、退出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