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海证券跃龙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
2015年4月10日收到“方正富邦创融-东海丽水鑫诚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配收益款项52,269,177.41元。依据《东海证券跃龙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东海证券跃龙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10日为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办理退出业务,将专项计划的退出金额按比例自动退出给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
各类优先级A份额的退出份额和退出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优先级An份额总净值
截止2015年4月10日,优先级A1、A2份额和A3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33,892,200.65份、 13,774,204.73份和41,603,909.80份。
截止2015年4月10日,优先级A1份额、A2份额和A3份额的参考单位净值分别为1.0428元、1.0447元和1.0467元。
由此计算的优先级An份额总净值为93,279,510.91元。
2、计算退出比例
退出比例=52,269,177.47元/93,279,510.91元=56.03500372%
3、退出份额
按照退出比例,计算的退出优先级A1份额为18,991,495.94份,退出优先级A2份额为7,718,376.14份;退出优先级A3份额为23,312,752.41份。
4、退出金额
依据各类优先级A份额的退出份额和参考单位净值,计算的优先级A1份额退出金额为19,804,331.97元;优先级A2份额退出金额为8,063,387.55元;优先级A3份额退出金额为24,401,457.95元。
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退出款项于2015年4月10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支付。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