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普通级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普通级份额的份额比例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9:1。由于管理人预计于2015年4月14日对本集合计划优先A4期进行发行(若发行时间有延长或缩短,普通级份额参与时间随之改变),发行结束后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与普通级份额比例可能超过合同约定比例,管理人预计将对本集合计划普通级的份额进行调整使之符合合同约定,调整结果将随后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