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星月固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4月10日通过我司向特定客户推广,现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2015年4月13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确认,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已收到委托人缴纳的净本金参与金额和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人民币共计人民币6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玖仟万元整)。按照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参与份额合计60,000,000.00份。其中,A份额计份额40,000,000.00份,B份额计份额20,000,000.00份。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齐鲁星月固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齐鲁星月固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5年4月14日正式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齐鲁星月固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齐鲁星月固德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以真诚赢得客户,以业绩回报信任。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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