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14年4月10日。为回馈持有人,根据《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决定对本集合计划普通级进行第二次收益分配。截止2015年5月19日,可分配收益为16,778,368.12元。本次收益的分配金额为16,773,600.00元,分配比例约为可供分配收益的99.97%。 经管理人拟定,并经托管人复核,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2892元人民币。 二、收益分配时间 分配基准日、除息日:2015年5月19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本计划收益分配时,默认现金分红。 四、有关费用的说明 因分红所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