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财金禾九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满足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在优先级每期结束后,由管理人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向优先级份额委托人进行当期收益分配。现将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第2期收益分配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数额 每10份优先级份额派发红利9,764,462.56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全体持有人。 三、收益分配时间 1、分红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8月3日; 2、红利发放日:2015年8月5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现金红利款将于2015年8月5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1551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