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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金选稳赢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强制退出的公告

2015-10-30 17:40:36

根据《东兴金选稳赢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第四条第五款:“自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满15个月后,管理人有权安排一到两个特别开放日,按比例为全体委托人办理强制退出,特别开放日的具体时间和强制退出规模以公告为准,管理人也有权决定提前终止本集合计划。”的约定,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安排特别开放日,为委托人办理全部份额的强制退出。现将强制退出安排公告如下: 管理人将于2015年11月2日为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稳健型份额委托人办理全部稳健份额的强制退出。 投资者可登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www.dxzq.net)或拨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或到各推广机构营业网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