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关于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生效公告

2015-12-02 16:40:30

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3年5月30日成立,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管理人”)担任管理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担任托管人。 日前,管理人与托管人民生银行协商一致,拟对本集合计划产品结构、开放安排、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费方式等多方面进行改造,并对估值系统、注册登记系统等方面进行升级切换。因此,管理人对《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次《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合同文件的变更,管理人和托管人已经书面达成一致并向委托人征询意见。 现本次合同修改意见征询期已满,根据约定本次合同修改即日生效,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