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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金选兴盛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投资周期安排公告

2015-12-02 17:49:22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东兴金选兴盛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东兴金选兴盛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5年12月2日正式成立。 本集合计划(第一期)投资周期自成立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兴盛11号份额1(BE0601)投资周期安排 预期年化收益率:7.0%。 预计投资周期:2015年12月2日(含)—2016年11月4日(含) 收益分配方式:按季分配收益 2、兴盛11号份额2(BE0600)投资周期安排 预期年化收益率:7.2%。 预计投资周期:2015年12月2日(含)—2016年11月4日(含) 收益分配方式:按季分配收益 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收到产品对账单,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邮件、管理人网站披露或客户端自助查询等方式提供产品净值、委托人份额及委托明细等对账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产品情况。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