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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浦银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第四次分红公告

2015-12-21 17:40:23

太平洋浦银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4年12月18日成立。根据《太平洋浦银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太平洋浦银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等的相关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估算并经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核对,本集合计划拟定于2015年12月21日对优先级委托人进行第四次分红,本次分红方案如下: 一、收益分配对象 管理人根据集合计划运作情况,以优先级委托人参与集合计划金额和持有天数为依据,参照每期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优先级委托人收益累计期间的预期收益作为本期分红。本次收益累计期间为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12月20日。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收益登记日:2015年12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15年12月22日。 3、红利发放日:2015年12月23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红利款将于2015年12月23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户划出,7个工作日内到帐。 四、咨询方式 请登陆太平洋证券公司网站:www.tpyzq.com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