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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青辰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10期发行公告

2015-12-24 18:35:56

齐鲁青辰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推广机构为我司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其中中泰证券为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特此说明。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属中等风险投资品种,适合资产流动性需求不高,具有资产配置需求且能承受一定投资风险的投资者。 齐鲁青辰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10期份额发行安排如下: 份额名称 齐鲁青辰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10期 份额代码 SF0109 发行时间 2015/12/25-2015/12/28,募集满后可提前结束。 推广机构 齐鲁资管和中泰证券 募集上限 14000万元人民币 参与限制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其中OTC市场募集上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 运作期 6个月 名义到期日 2016年6月29日 预期收益率 6.3%/年 主要投资标的类型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主要投资标的 融资人性质:个人; 质押标的:朗姿股份(代码:002612.SZ); 股份性质:高管限售股 质押股数:1312.5万股 质押率不超过20% 重要提示:该质押标的目前处于停牌阶段,复牌后存在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到期后股票仍处于停牌无法处置等风险。 重要提示 1、上述预期年化收益率仅供参考,并不是管理人向委托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期份额实际收益率有可能低于或高于预期收益率,在严重发生相关风险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发生本金亏损,实际收益率为负。 2、上述到期日为名义到期日,管理人有权于名义到期日前提前终止本期份额,也有权延期本期份额实际到期日,提前终止和延期方案由管理人提前1-5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公告。管理人为委托人在实际到期日自动办理本期份额的退出业务。 3、本集合计划客户总数不超过200人,委托人可能面临因集合计划客户达到上限而无法成功参与本集合计划的风险。 本集合计划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齐鲁青辰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齐鲁青辰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也可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qlzqzg.com)查询。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