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14年4月10日。为回馈持有人,根据《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决定对本集合计划普通级进行第四次收益分配。截止2016年6月20日,可分配收益为1,877,297.61元。本次收益的分配金额为1,877,297.61元,分配比例为可供分配收益的100%。
经管理人拟定,并经托管人复核,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0658700915元人民币。
二、收益分配时间
分配基准日:2016年6月20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本计划收益分配时,默认现金分红。
四、有关费用的说明
因分红所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