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国海金贝壳股票质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7月成立以来,经过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管理,截至2016年6月22日,优先级单位净值1.0184元,优先级累计单位净值为1.0702元。本着及时回报委托人的宗旨,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和《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拟于2016年6月23日进行本集合计划的第四次分红。经本公司计算并由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核实,现将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办法 本集合计划拟向全体优先级委托人派发红利的总金额为979,989.04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6月22日
2、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6年6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24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
四、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全体持有人。
五、费用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分红不收取分红手续费,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5563。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