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海证券翔龙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2期的投资者: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东海证券翔龙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翔龙10号’)”,其第2期主要投资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东海基金-鑫龙115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龙115号”)的优先级(二)份额。现鑫龙115号于2016年7月12日终止。
根据《东海证券翔龙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我司将在翔龙10号第2期收到鑫龙115号的退出款项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终止该期集合计划,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