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海证券翔龙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东海证券翔龙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翔龙12号”),其第1期主要投资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东海基金-鑫龙108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鑫龙108号”)的优先级(二)份额,第2期部分投资于鑫龙108号的优先级(二)份额,现鑫龙108号于2016年7月20日设立特别开放期,我司于特别开放期内赎回投资于鑫龙108号优先级(二)的全部份额,并于2016年7月22日收到退出款项。
根据《东海证券翔龙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
1、我司将在翔龙12号第1期集合计划收到鑫龙108号的退出款项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终止该期集合计划,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2、我司将在翔龙12号第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到鑫龙108号的退出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为客户办理部分退出业务,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