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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卓粤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次普通级份额变化预公告

2016-07-26 06:40:35
根据广州证券红棉安心回报分级卓粤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与普通级份额的份额比例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9:1。本集合计划因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比例被动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时,管理人自有资金可以退出。由于管理人于2016年7月25日对本集合计划优先级8期进行退出,退出结束后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与普通级份额比例可能超过合同约定比例,管理人预计将对本集合计划普通级的份额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随后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