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广州证券鲲鹏汇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及《广州证券鲲鹏汇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管理人将对广州证券鲲鹏汇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A1类进行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优先级A1类第三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8月24日。
(二)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优先级A1类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份额的单位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单位净值/1.0000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的份额数×折算比例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投资者可登录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广州证券网站(www.gzs.com.cn)或拨打客服热线020-95396查询本集合计划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