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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海金贝壳9号(债券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意合同变更的客户参与84天第一期份额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20 06:41:35
根据《国海金贝壳9号(债券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海金贝壳9号(债券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关于征求国海金贝壳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条款修改、变更意见的公告(二)》的相关约定,国海金贝壳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合同修改、变更生效后,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的,可参与本集合计划84天第一期产品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计划合同修改、变更生效后,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的,将于2016年12月21日参与本计划84天1期产品,具体情况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开放公告。 二、份额折算(1)折算基准日2016年12月21日 (2)折算对象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同意本计划合同修改、变更的委托人持有的份额。 (3)折算方式在折算基准日终,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折算基准日单位净值对折算对象进行份额折算,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份额折算公式如下: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份额净值/1.0000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的份额数×折算比例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本次份额折算预计会使委托人份额减少,但委托人持有的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不影响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9556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