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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4-06-21 06:03:01

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6 月 20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6 月 21 日

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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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2 年 3 月 16 日证监许可〔2022〕573 号注册募集。《兴银

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30,662,351.49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

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9 日表决通过,并自该日起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官网(www.hffunds.cn)的《关于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5 月 9 日,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

间为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

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成长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5555

交易代码 A 类:015555;C 类:0155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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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运作日(2024-5-9)基金

份额总额

A 类:186,235.19 份;C 类:2,462,114.34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重点挖掘成长类个股,享受

公司成长红利。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

市场面等方面,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和所处环境,

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

宏观因素包括 GDP 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生产

者价格指数,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等指标。政策因素包含货

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市场因素包含市场的资

金供求情况、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不同行业之间的估值差

异等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

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

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

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证监许可〔2022〕573 号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

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向社会公开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30,662,351.49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24 年 5 月 9 日表决通过,决定终止

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官网(www.hffunds.cn)的《关于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进入清算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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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止。

2、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仅为供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用以本基金清算相关监管报送或公告之目的而编

制,本清算报表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因此,本清算报表列示资产和负债时不再区分流

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期末资产项目以预计可收回金额列报,负债

项目按照需要偿付的金额列报,实收基金和未分配利润以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列报。本清算

报表仅列示了 2024 年 5 月 9 日(最后运作日)及 2024 年 5 月 28 日(清算结束日)的清算

资产负债表和 2024 年 5 月 10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清算结束日)止清算

期间的清算损益表及重要报表项目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关于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清算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9 日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5 月 28 日

(清算结束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0,901.52 2,332,891.37

结算备付金 5,007,697.73 -

股票投资 1,434,634.00 -

债券投资 101,306.44 -

应收申购款 120.00 -

资产总计 6,564,659.69 2,332,891.37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4,196,607.61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36.25 2,036.25

应付托管费 339.37 339.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825.78 825.78

应付赎回费 1.65 -

预提费用 11,011.00 11,011.00

负债合计 4,210,821.66 14,212.40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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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金 2,648,349.53 2,606,734.00

未分配利润 -294,511.50 -288,055.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53,838.03 2,318,678.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64,659.69 2,332,891.37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5 月 9 日,基金总份额 2,648,349.53 份,基金资产净值

2,353,838.03 元,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8957 元,A 类基金份额 186,235.19 份;C 类基金

份额净值 0.8883 元,C 类基金份额 2,462,114.34 份。

清算损益表(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10 日(清算开始日)

2024 年 5 月 28 日(清算结束日)

一、收益 1,808.84

1、利息收入 1,734.10

2、投资收益 74,497.46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423.10

4、其他收入 0.38

二、费用 -

1、管理人报酬 -

2、基金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利息支出 -

5、税金及附加 -

5、其他费用 -

三、收益(损失)总额 1,808.8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收益(损失) 1,808.84

注:1、利息收入是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

止清算期间的利息收入,其中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1,722.06 元;券商资金账户利息人民币

-25.42 元;期货资金账户利息人民币 0.93 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人民币 36.53 元;

2、投资收益是清算期间资产投资变现的收益 74,497.46 元,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184.75

元,债券投资收益 312.71 元;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423.10 元,其中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115.88 元,债

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7.2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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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收入是清算期间赎回费收入。

五、 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含 2024 年 5 月 10 日),停止收取基金管理

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

2、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 20,901.52 元,其中活期存款人民币 20,753.52 元,应

计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 148.00 元,存储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清算结束

日,银行存款余额为 2,332,891.37 元,其中活期存款人民币 2,331,021.31 元,应计活期存款

利息人民币 1,870.06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5,007,697.73 元,其中券商普通资金账户人民币

5,004,371.26 元,应计券商普通资金账户利息人民币 169.90 元,存储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券商资金账户;期货结算备付金合计人民币 3,152.75 元,应计期货结算备付金利息合计人

民币 3.82 元,具体情况如下:于兴证期货有限公司期货资金账户存储期货结算备付金人民

币 1,006.48 元,应计期货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1.82 元;于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期货资

金账户存储期货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1,006.34 元,应计期货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2.00 元;

于国元期货有限公司期货资金账户存储期货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1,139.93 元;上述结算备付金

在清算期间已完成结息并划转至银行托管户,于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股票投资 1,434,634.00 元,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全部卖出,

卖出清算款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到账。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债券投资 101,306.44 元,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全部卖出,卖

出清算款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到账。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0.00 元,于清算期间进行普通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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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人民币 926,009.26 元,清算款已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全部到账。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 120.00 元,已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

4、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 4,196,607.61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全

部支付完毕;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 1.65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全部支付完

毕;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 2,036.25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完成

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 339.37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完成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 825.78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完成

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 11,011.00 元,系 2024 年产品年度审计费,该款项已

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完成支付。

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1)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起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止清算期间,经

基金管理人登记系统确认的基金赎回(含转换)交易为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提出申请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确认的赎回(含转换)交易。上述基金赎回(含转换)交易中确认的 A 类基金

赎回份额为 111.15 份,赎回(含转换)时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0.8957 元,赎回(含转换)

金额(费后)为 99.06 元;上述基金赎回(含转换)交易中确认的 C 类基金赎回份额为 41,504.38

份,赎回(含转换)时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0.8883 元,赎回(含转换)金额(费后)为

36,868.34 元;赎回(含转换)交易款项已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前返还投资者。

(2)截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基金管理人登记系统记录本基金剩余基金份额总额为

2,606,734.00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186,124.04 份,C 类基金份额 2,420,609.96 份。

6、剩余财产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24 年 5 月 28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318,678.97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

资金先行垫付存款利息(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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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7、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兴银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