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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4-07-17 10: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恒

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

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上述事由触发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混合(FOF)

基金代码:01268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

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不含当日),

投资者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以

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无对应日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红

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当原基金份额可以赎回时,由

于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也可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及后续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

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

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

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7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4年7月

16日。截至2024年7月16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上述《基金

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7月16日,自2024年7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

金托管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

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

期限。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

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投资者在2024年7

月16日15:00前提交的赎回业务申请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办理,但

投资者在2024年7月16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engyuefund.com

客服电话:400-921-70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

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

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

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