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16 10:25:5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jsfund.cn)发布了《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QDII)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现发布《关于嘉实

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规则》、《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和《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

“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8月19日终止上市交易,并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4]661号)的同意。现将

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嘉实H股50ETF(QDII)

场内简称:H股ETF基金

基金代码:159823

终止上市日:2024年8月19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4年8月16日,即在2024年8月16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

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2024年8月9日日终,本

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根据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

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8月16日,

自2024年8月19日(最后运作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

已于2024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4年8月19日终止本基金的上市

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4]661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已于2024年8月12日起停止办理申购业务且不再恢复,但正常开放

赎回业务,并自当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自2024年8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并将自当日起终止上市,同

时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自2024年8月17日起,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

理费、基金托管费、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并将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场内基金份额退出登记等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js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