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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4-08-20 10:16:21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8 月 13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8 月 20 日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一、 重要提示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关于准予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15 号)

注册公开募集,自 2021 年 8 月 6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

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

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

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惠润

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

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惠润一年定开混合发起式(MOM)

基金主代码 011214

交易代码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214,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12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6 日

最后运作日

(2024-8-6)基金

份额总额

51,764,450.73 份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系统分析优选差异化投资风格的投资顾问为特

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等基金服务,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有效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之上,通过分析投资顾问的投资理念和管理

能力,挑选出投资风格契合、管理能力突出的投资顾问,有效分散基金资产的

系统性风险、市场风格变化风险以及投资策略失效风险等,从而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

●封闭期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视角,综合考量中国宏观经济发展前景、国内

股票市场的估值、国内债券市场收益率的期限结构、CPI 与 PPI 变动趋势、外

围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因素,分析研判货币市场、债

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并据此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与组合构建,

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金

融工具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各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在具体的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管理人研发的国内版投资时钟、红

绿灯资产配置模型等,实现对不同资产类别的战略与战术配置,并将主观积极

判断和量化反思检验有机结合。

2、资产单元的划分标准

本基金从大类资产配置角度将资产单元按照权益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分

配。为适应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同时有效的分散组合的整体风险,本基金根据

投资风格、组合收益率、组合波动率等因子综合测算,将权益资产划分为风格

相关性较小的子单元并选聘不同的投资顾问分别进行管理。

本基金成立初期的资产单元划分会根据对投资顾问的打分情况以及定性评估情

况,给予排序更高的投资顾问更多分仓权重。

后续动态监督和评估过程中,在考核期内,当投资顾问的业绩表现相对考核基

准月度累积负偏离度超过一定比例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适当调整其分仓比例;

当资产单元的投资策略或投资风格明显的偏离基金合同要求或市场风格发生剧

烈变化以致于投资顾问无法满足本基金投资需求时,基金经理应及时与投资顾

问进行沟通,在基金层面进行配置调整或调整投资顾问。

3、投资顾问的筛选标准

本基金将按照投资顾问所属投资类别进行分类,并对投资顾问进行评估,综合

考虑投资顾问基本概况、治理结构、投资风格、管理资产规模和业绩表现以及

合规风控能力等指标,进行深入的定量及定性分析。

具体的定量及定性指标设置如下:

1)投资顾问的投资能力,重点考核投资顾问的中长期历史业绩及业绩稳定

性;

2)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规模及产品数量;

3)投资顾问投研团队的稳定性,重点考核投资顾问的投资经理数量及平均

从业年限;

4)投资顾问的基本情况:包括投资顾问的成立年限、合规审查情况等;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5)投资顾问的产品特色、市场影响力、风险偏好等情况。

基金经理及研究人员将根据上述指标进行综合打分,优选出与本基金投资思路

相匹配的

投资顾问。

4、其他资产的投资策略

(l)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时,合理评估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追求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债券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投资管理。通过定性分析和

定量分析,形成对短期利率变化方向的预测;在此基础之上,确定组合久期和

类别资产配置比例;以此为框架,通过把握收益率曲线形变和无风险套利机会

来进行品种选择。针对可转换债券、含权债券、资产证券化品种及其它固定收

益类衍生品种,本基金区别对待,制定专门的投资策略。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质量和构成、

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

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3)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

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

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规约束,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

则为有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

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

种。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中债

综合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

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

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

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

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

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

招商惠润一年定开混合发起式(MOM)A 招商惠润一年定开混合发起式(MOM)

C

下属分级基金的 011214 011215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代码

最后运作日

(2024-8-6)下属

分级基金的份额

总额

45,617,662.97 6,146,787.76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证监许可〔2020〕3615 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

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向社会公开

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含利息

结转的份额)总数为 75,601,591.32 份。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

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

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

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

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

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惠润一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进入清算期。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8 月 6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最后运作日(2024 年 8 月 6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7,682,070.35

结算备付金 7,272.11

存出保证金 3,549.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976,718.98

资产总计 34,669,610.57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6,887.03

应付托管费 1,147.83

应付销售服务费 402.47

应付交易费用 4,483.08

其他负债 50,000.00

负债合计 62,920.4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1,764,450.73

未分配利润 -17,157,760.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606,690.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669,610.57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8 月 6 日,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

(MOM)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单位净值为 0.6700 元,份额为 45,617,662.97 份,资产净

值为 30,562,163.35 元;C 类份额单位净值为 0.6580 元,份额为 6,146,787.76 份,资产净值为

4,044,526.81 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五、 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

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 17,682,070.35 元,其中 17,679,633.78 元为存储于基金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活期银行存款, 2,436.57 元为应计活期银行存款利息;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7,272.11 元,其中 7,252.34 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备付金,19.77 元为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结算备付金每月调整一次,

根据《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每月前 6 个营业日内,对

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

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返还的结算备付金。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 3,549.13 元,其中 3,543.45 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保证金,5.68 元为应计结算保证金利息。结算保证金每月调整一次,

根据《结算保证金管理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月初第二个交易日,

根据结算参与人对应结算备付金账户前 6 个月日均结算净额调整其结算互保金额度,但不低

于初始结算保证金基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

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返还的存出保证金。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 16,976,718.98 元,均为交易类股票投资,本基金

已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完成相关资产的变现。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 6,887.03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 1,147.83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 402.47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 4,483.08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 50,000.00 元,该款项为预提 2024 年报社信息披露费,已

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8 月 6 日基金净资产 34,606,690.16

加:清算期间(2024-8-7 至 2024-8-13)收入 -54,665.21

其中: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2,022.55

利息收入-备付金利息收入(注 1) 3.16

利息收入-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1) 1.12

投资收益(注 2) -56,692.04

减:清算期间(2024-8-7 至 2024-8-13)费用 63.00

其中:银行汇划费(注 3) 63.00

清算费用(注 4) -

二、2024 年 8 月 13 日基金净资产 34,551,961.95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4 年 8 月 7 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止清算期

间的利息, 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2.投资收益为投资股票的投资收益,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

配;

3.银行汇划费为期间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 A/C 类份额之间的费用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

进行分摊;

4.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4,551,961.95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4 年 8 月 14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

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

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

计报告》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

(2)《关于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惠润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8 月 20 日